海经社获悉,3月31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海事审判服务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共六部分17条举措,构建全方位海事司法服务格局,助力“海上辽宁”建设。
意见明确,建立大连海事法院与沿海六市法院司法协作机制,联动海事、海警等部门推进“海上枫桥”经验实践。聚焦海洋新质生产力与传统产业,重点解决跨境物流、海洋碳汇、航运金融等法律问题,强化海洋生态公益诉讼与渔民权益保障。同时,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对接“冰上丝绸之路”建设,打造国际海事纠纷解决优选地。大连海事法院表示将落实意见,优化营商环境,升级水上“一站式”解纷中心,服务造船、海上风电等产业,以高质量海事审判赋能海洋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