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经社获悉,4月2日起,珠海首部水上安全监管政府规章正式生效。新规将监管范围从传统船舶拓展至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无人艇等新业态,明确“岸上管、水上治、遇险救”的全链条治理方针,填补了新能源与智能船舶监管空白,为海洋经济筑牢法治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