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江苏省财政厅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对海洋产业项目贷款贴息政策进行系统性优化升级。这套被称为“五优”举措的新政,核心变化在于:政府不再设置贴息“项目库”,合作银行对照政策范围和条件自主确定贴息对象,企业“免申即享”


“目录”到“图谱”,政策边界更清晰


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江苏省海洋产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对此前实施方案做了深度迭代。


政策支持领域紧扣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不再停留在宽泛的行业目录层面,而是清晰界定了产业图谱海工装备制造、船舶工业、海洋电力、海洋渔业等十大重点产业被纳入贴息支持范围。这一变化让银企对接的精准度与产业集聚度得到实质性提升。


机制层面的突破更大过去,企业要想获得贴息,必须先进入政府设立的“项目库”,再走繁琐的申报流程现在,政府部门取消了这个环节合作银行对照政策范围和条件,自主确定贴息对象,充分发挥审贷主体作用。依托省级财政线上贴息服务系统落地免申即享机制,企业不用单独报送申报材料,合作银行依据贷款合同、实际放款凭证直接办理贴息兑付,已付息资金予以返还、未付息直接扣减贴息后计息


投资门槛放宽,贷款成本下降


准入门槛的调整,是这次政策升级中最受企业关注的部分。此次贴息项目准入条件调整为: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年度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与此同时,全面取消了对企业贷款利率上限的要求。这两项调整叠加,政策受益面明显扩大,尤其对那些处于扩张期但利润率偏薄的海工配套企业、中小型风电装备商来说,融资综合成本将切实降低。


根据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省级财政1.5个百分点的贴息2026年,省级海洋产业贷款贴息总额控制在4500万元以内,延续先贷先得、额满即止执行规则。单项年度贴息上限为500万元,每年仅限享受一次。已支付利息的予以返还,尚未支付利息的按贴息后金额收息。


财政金融联动,一个可复制的区域样本


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江苏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贷款发放和贴息资金的跟踪管理,这种财政+金融”的联动模式,既守住了安全底线,又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金融资源流向海洋经济。


作为长三角首个海洋产业贴息升级版政策,该举措将直接降低海工、风电、海洋电力等领域企业的融资负担。政策指向性增强、操作流程简化,这两大特点让江苏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作为长三角首个海洋产业贴息升级版政策,其‘免申即享’‘市场化审贷’等机制创新,为国内沿海省份优化海洋产业金融支持政策提供了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