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8 日,山东省海洋局、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山东省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鲁海发〔2026〕6 号),明确提出到 2030 年全省海水淡化能力达到 150 万吨 / 日的目标,文件抄送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十余个省直部门及金融监管机构。

150 万吨的加法题:山东独占全国新增盘的三成以上

山东人均水资源占有量 298 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六分之一。青岛每年七八月,90% 的自来水靠南水北调千里迢迢赶来,综合计量水价已达1.549 元 / 立方米,工业水价常年排在全国前列。


据自然资源部《2025 年全国海水利用报告》数据,截至 2025 年底,山东海水淡化工程规模已达 96.42 万吨 / 日,居全国首位,约占全国总规模的 31.7%。此次设定的 150 万吨 / 日目标,意味着未来五年需要净增约 53.6 万吨 / 日产能,年均新增超 10 万吨 / 日,相当于再造近两个当前规模的产能。


放到全国盘子里看,山东一省的 2030 年目标,已接近当前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的一半。对企业而言,相当于一张写在政府文件里的、五年期、超 50 万吨 / 日的确定性业务工程订单清单。附表已经把20 个重点项目摆上文件,其中13 个工业园区淡化工程、4 个综合利用工程、3 个海岛工程,坐标覆盖东营港、蓬莱、海阳核电、滨州北海、长岛、威海褚岛等区域。

约束性条款是真金:三个维度锁定刚性需求

解读这份文件,可清晰区分“必须做”和“可以争取”的内容,《方案》核心价值集中在重点任务板块(而非保障措施),多条约束性条款锁定产业刚性需求:


一是滨海地区严格限制淡水冷却,加快海水循环冷却技术在工业冷却系统的规模化应用。这条带“严格限制”字眼的约束性要求,直接推动沿海石化、钢铁、核电等高耗水行业冷却水源结构全面重置。


二是沿海或海岛淡水资源短缺地区新建、改建、扩建工业项目优先使用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规水;具备条件却未充分利用海水淡化水的高耗水项目和工业园区,依法严控新增取水许可。这是需求侧的强制绑定,为存量工业园区和新增工业项目划定“非常规水优先”的硬性用水规则。


三是接入市政供水系统的淡化水,严格执行国家水质标准、配套应急处理机制。明确淡化水入网安全门槛,对水质检测、膜后处理、监测设备提出硬性标准。


整体来看,这份文件并非单纯“鼓励”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而是从用水结构、取水许可、水质标准三个维度设置刚性约束,市场端约束力度越强,产业锁定的刚需市场就越稳固。

浓盐水综合利用:把成本中心改写成利润中心

海水淡化行业长期存在核心难题:副产浓盐水排放既是环境负担,也是重要生产成本项。《方案》将“海水淡化 — 资源化”循环经济模式单列重点,明确点名浓盐水提钾、提溴、提锂、提铀的技术攻关与中试示范,并因地制宜布局提钾、提溴产业化工程。


文件附表配套四大核心资源化项目:青岛浓盐水提钾中试、山东海化海卤水淡化浓缩及工厂化制盐、年产 300 万吨精制盐、年产 120 万吨 MVR 真空制盐。


据公开产业数据,海水提溴已实现全面产业化,最大单套产能达 3 万吨 / 年;海水提钾正从中试迈向产业化,万吨级沸石法提取硝酸钾技术已完成研究与示范;海水提铀在 2025 年已实现真实海洋环境下公斤级提取。目前溴、钾、盐已实现商业化落地,锂、铀技术则为未来国家资源自主供给提供远期支撑。对于盐化工企业而言,浓盐水彻底摆脱“处置成本项”属性,转变为“增值产品原料”,彻底改写行业资产盈利逻辑。

装备国产化与组团出海的双重窗口

《方案》明确完善全链条产业体系,聚焦关键材料设备生产、装备集成制造、工程总包、建设运行、浓盐水综合利用五大环节,重点攻关大型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新型吸附型膜分离材料,并大力鼓励首台(套)技术装备申报落地。


目前国产装备技术突破显著,我国已建成单机 3 万吨 / 日全国产海水淡化示范线,反渗透膜、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三大件”国产化率持续抬升,为产业自主化发展奠定基础。


产业迎来省内、国际双重市场窗口:省内层面,依托淄博、东营、潍坊、德州、日照在膜及膜元件、压力容器、电解设备的制造优势,延伸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明确青岛、烟台、威海重点承担装备制造升级任务,形成区域产业分工体系。国际层面,依托海洋合作发展论坛、青岛水大会两大出海平台,鼓励龙头企业以“组团”“捆绑打包”方式承揽海外项目,推动自主工艺包、核心装备、运维服务整体“走出去”,实现国内补缺口、海外拓市场的双向放量,大幅拓宽装备企业成长空间。

政策工具箱:把项目经济性往前推一步

《方案》配套实打实的保障政策,从用地、用海、电力、金融、财税多维度降低项目成本、提升收益:市政供水淡化工程用地可依法划拨、符合条件项目可减缴或免缴海域使用金、支持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海水淡化纳入“节水贷”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支持首台(套)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


当前行业技术降本成效显著,海水淡化吨水成本已降至 3.8 元 / 吨左右,核心驱动力来自国产反渗透膜技术突破。叠加政策端全方位减负,技术压降运营成本、政策压降前期投入与融资成本,双向发力有效改善项目内部收益率,提升产业市场化可持续能力。

文件机会清单(2026-2030)

超 50 万吨 / 日新增产能工程:受益主体为工程总包、反渗透膜/高压泵/能量回收装置制造商;窗口期2026–2030;对接附表20个重点项目、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前置门槛为自主装备性能达标、具备相关总包资质。

浓盐水提溴/提钾/制盐:受益主体为盐化工企业、分离材料技术方;近期可全面商业化;核心路径为绑定大型淡化项目副产浓盐水;准入门槛为提取工艺成熟度、完善的园区配套体系。


海水循环冷却替代:受益主体为冷却技术、海水冷却装备商;即期释放约束性需求;依托石化、钢铁、核电等高耗水业主开展系统改造;门槛为成熟的改造能力、充足的运行数据积累。


海岛/船舶加装淡化装置:受益主体为小型化、船用岛用淡化设备商;窗口期2026–2030;切入长岛、威海褚岛等海岛站点及渔船平台;门槛为装备高国产化率、权威可靠性认证。


装备首台(套)+ 组团出海:受益主体为龙头装备企业、工程总包企业;中长期持续受益;通过首台套政策申报、企业组团出海拓展市场;门槛为国际资质认证、专业运维服务能力。


绿色金融/用地用海红利:受益主体为项目业主、投资机构;即期可落地;依托节水贷、划拨用地、海域金减免等政策降本;门槛为项目合规经营、顺利通过环评审批。

海经社未来趋势研判

一是海水淡化应用逻辑彻底迭代,从“海岛市政逻辑”转向“工业园区逻辑”。山东现有96.42万吨/日淡化存量产能已深度绑定工业基地,本次方案布局的13个工业园区淡化工程,进一步明确产业核心服务工业刚需,园区水网将替代单一水厂,成为产能主要承载载体。


二是浓盐水综合利用从示范试点走向行业标配。随着溴、钾、盐商业化技术成熟,叠加锂、铀前沿技术持续突破,副产资源化将成为新建大型海水淡化项目的必备模块,山东海化“淡化+盐化工”一体化模式具备极强可复制性,将快速全省推广。


三是海水淡化装备国产化率进入加速兑现期。国家、省级双层政策重点扶持核心装备“三大件”与首台(套)技术,叠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加持,国产替代订单将在“十五五”前半程集中释放,自主化产业规模快速扩容。


四是取水许可收紧重塑沿海工业用水格局。淡水冷却受限、非常规水优先使用的硬性规则,重构沿海高耗水产业用水成本体系,提前布局海水淡化配套、资源化利用的企业,将抢占行业先发优势与成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