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经社获悉,近日,自然资源部就《关于进一步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2026年10月14日。征求意见稿提出,除填海或生产经营活动存在冲突的用海活动外,新设立和续期的跨海桥梁、养殖、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温(冷)排水、海底电缆管道、海底隧道等用海活动,原则上均应进行分层立体设权。文件要求按照“应分层尽分层”原则,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海域分层立体利用管理,并探索海域使用权共有等方式,推进“一海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