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舟山。中国工程院院士肖伟站在路演台上,身后的大屏幕滚动着9个涉海项目的融资需求——累计约9亿元。台下,40多家金融机构相聚。


这是2026年海洋产业投融资路演(舟山站)的现场。活动由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深圳证券交易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自然资源部东海局联合主办。近200家单位、350余名代表参与,线上线下超900人次


据自然资源部统计,2025年我国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全年实现增加值996亿元,比上年增长6.1%。一个月前,自然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产业增加值突破1300亿元。这是国家层面首部聚焦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政策文件


但路演现场的喧嚣之外,一个更深层的矛盾正在浮现:产业高速扩张的同时,法治监管体系的建设进度能否跟上?从深海采样到跨境样本流通,从基因资源权属到临床试验合规,大量企业正面临“研发易、转化难”的困境。

从“探”到“采”的审批迷宫

海洋生物医药的起点在深海。据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沈君介绍,海洋生物量占地球总生物量的87%,物种丰度远超陆地。但深海生物资源的勘探、采集并非“自由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对生物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设置了明确的审批门槛。企业在深海开展药源生物资源调查,需经过多部门审批,涉及生态环境、渔业、自然资源等多个主管部门的管辖权交叉。有企业反映,从提交采样申请到获得许可,周期往往长达数月,而深海采样窗口期本身极为有限


《指导意见》对此已有回应——提出“有序开展海洋药源生物资源调查,修编《中华海洋本草》”,并“加快国家深海基因库建设,加大深海极区生物遗传资源战略性储备”截至2025年,我国已建成规模近6万株的海洋微生物资源保藏库。但资源保藏体系的完善与勘探审批的效率提升,仍是两个需要并行推进的命题

跨境样本的合规困局

海洋生物医药的国际化属性,使跨境生物样本运输成为绕不开的环节。深海微生物样本、海洋先导化合物等生物材料跨境流动,涉及《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多重法律框架。


进境一级风险生物材料需办理特许检疫审批,二级风险材料需办理检疫审批,且须有输出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检疫证书。对于涉及濒危物种的样本,还须申领《公约》证明书及进出口准照。一套流程走下来,企业面临的不仅是时间成本,还有专业合规人才的稀缺——多数中小型海洋生物医药企业并无专职的法务团队处理此类事务。



海洋生物医药跨境研发中,一个典型困境反复出现:一批海洋生物样本运抵海关后,才发现缺少一份必要的检疫证明,待手续补全,样本活性往往已过最佳窗口期。这类因合规流程与生物活性时限错配而产生的“合规时差”,正在成为制约产业协同的隐形瓶颈。在过往海经社的调研中,也出现过一份样品购买好几年,但最终还未成功的场景。

中试环节的“死亡之谷”

如果说法治门槛是“第一道坎”,那么成果转化则是“第二道坎”,且是更难跨越的一道

《指导意见》发布时,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沈君坦言,海洋生物医药领域的高水平创新和高质量转化体系尚不健全。面对设备专用化、成本高、运营难等海洋生物制药产业的共性问题,多数科研机构与中小企业无力独立承担中试环节,导致大量优质成果被困在实验室


舟山提供了一个观察样本。据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杨会成介绍,舟山海洋生物医药的中试平台去年已入选工信部国家级平台,今年还在打造市区联动的海洋生物医药创新中心。2025年舟山全市海洋生物医药产值突破27亿元。但在行业实践中,中试平台建成后,从平台到量产仍需跨越工艺放大、稳定性验证、成本控制等多个环节,每一环都可能成为产业化落地的阻滞点。


在投融资路演环节,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团队分别展示了海洋抗肿瘤、抗心衰药物等项目。但从项目展示到产品上市,中间隔着临床试验、审评审批、市场准入等漫长链条

审评提速与专利保护的“双刃剑”

政策层面正在努力缩短这一链条。据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司副司长于江泳介绍,符合条件的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已从60日缩短至30日,并建立优先审评等快速通道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已于今年5月15日实施


但审评提速的另一面,是知识产权保护压力的加大。海洋药物的结构新颖性本身是优势,但也意味着专利布局的复杂性和侵权判定的难度2026年2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一批典型案例中,即涉及微生物专利侵权纠纷。随着更多海洋来源的创新药进入临床和上市阶段,围绕基因序列、化合物结构、制备工艺的专利纠纷预计将显著增加

资本如何跨越“合规认知差”

回到舟山路演的现场,9亿元融资需求的另一面,是40多家金融机构的审慎目光。据活动主办方介绍,2016年以来,海洋产业投融资路演系列活动已服务涉海企业近250家,对接融资需求超400亿元


在投融资对接的实际操作中,海洋生物医药项目的尽调难度远高于传统生物医药项目资源获取的合规性、跨境样本的合法性、知识产权的地域覆盖——这些法治层面的问题,很多项目方自身也难以清晰阐述。


《指导意见》提出“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等保障措施。但有从业者认为,当前最缺的不是钱,而是懂海洋生物医药法治的复合型人才——既懂深海资源勘探的行业逻辑,又懂生物安全法和知识产权法的法律框架。


自然资源部在路演现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搭建“海洋+金融”对接平台,拓展融资渠道。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家也在现场解读了创业板改革政策,表示将积极支持蓝色金融创新


但平台的搭建只是第一步,从“资本有意”到“资本敢投”,中间隔着企业对合规成本的清晰认知和法治环境的确定性预期。当产业增加值从996亿元向1300亿元迈进时,法治体系的“补课”速度,或许将决定这场“向海问药”的征途能走多快、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