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舟山。中国工程院院士肖伟站在路演台上,身后的大屏幕滚动着9个涉海项目的融资需求——累计约9亿元。台下,40多家金融机构相聚。
这是2026年海洋产业投融资路演(舟山站)的现场。活动由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深圳证券交易所、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自然资源部东海局联合主办。近200家单位、350余名代表参与,线上线下超900人次。
据自然资源部统计,2025年我国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全年实现增加值996亿元,比上年增长6.1%。一个月前,自然资源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产业增加值突破1300亿元。这是国家层面首部聚焦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的政策文件。
从“探”到“采”的审批迷宫
海洋生物医药的起点在深海。据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沈君介绍,海洋生物量占地球总生物量的87%,物种丰度远超陆地。但深海生物资源的勘探、采集并非“自由捕捞”。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对生物资源的采集、保藏、利用设置了明确的审批门槛。企业在深海开展药源生物资源调查,需经过多部门审批,涉及生态环境、渔业、自然资源等多个主管部门的管辖权交叉。有企业反映,从提交采样申请到获得许可,周期往往长达数月,而深海采样窗口期本身极为有限。
跨境样本的合规困局
海洋生物医药的国际化属性,使跨境生物样本运输成为绕不开的环节。深海微生物样本、海洋先导化合物等生物材料跨境流动,涉及《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多重法律框架。
进境一级风险生物材料需办理特许检疫审批,二级风险材料需办理检疫审批,且须有输出国家或地区的官方检疫证书。对于涉及濒危物种的样本,还须申领《公约》证明书及进出口准照。一套流程走下来,企业面临的不仅是时间成本,还有专业合规人才的稀缺——多数中小型海洋生物医药企业并无专职的法务团队处理此类事务。
海洋生物医药跨境研发中,一个典型困境反复出现:一批海洋生物样本运抵海关后,才发现缺少一份必要的检疫证明,待手续补全,样本活性往往已过最佳窗口期。这类因合规流程与生物活性时限错配而产生的“合规时差”,正在成为制约产业协同的隐形瓶颈。在过往海经社的调研中,也出现过一份样品购买好几年,但最终还未成功的场景。
中试环节的“死亡之谷”
《指导意见》发布时,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沈君坦言,海洋生物医药领域的高水平创新和高质量转化体系尚不健全。面对设备专用化、成本高、运营难等海洋生物制药产业的共性问题,多数科研机构与中小企业无力独立承担中试环节,导致大量优质成果被困在实验室。
舟山提供了一个观察样本。据浙江省海洋开发研究院副院长杨会成介绍,舟山海洋生物医药的中试平台去年已入选工信部国家级平台,今年还在打造市区联动的海洋生物医药创新中心。2025年舟山全市海洋生物医药产值突破27亿元。但在行业实践中,中试平台建成后,从平台到量产仍需跨越工艺放大、稳定性验证、成本控制等多个环节,每一环都可能成为产业化落地的阻滞点。
审评提速与专利保护的“双刃剑”
政策层面正在努力缩短这一链条。据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管理司副司长于江泳介绍,符合条件的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时限已从60日缩短至30日,并建立优先审评等快速通道。药品试验数据保护制度已于今年5月15日实施。
资本如何跨越“合规认知差”
回到舟山路演的现场,9亿元融资需求的另一面,是40多家金融机构的审慎目光。据活动主办方介绍,2016年以来,海洋产业投融资路演系列活动已服务涉海企业近250家,对接融资需求超400亿元。
在投融资对接的实际操作中,海洋生物医药项目的尽调难度远高于传统生物医药项目。资源获取的合规性、跨境样本的合法性、知识产权的地域覆盖——这些法治层面的问题,很多项目方自身也难以清晰阐述。
《指导意见》提出“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等保障措施。但有从业者认为,当前最缺的不是钱,而是懂海洋生物医药法治的复合型人才——既懂深海资源勘探的行业逻辑,又懂生物安全法和知识产权法的法律框架。
自然资源部在路演现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搭建“海洋+金融”对接平台,拓展融资渠道。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家也在现场解读了创业板改革政策,表示将积极支持蓝色金融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