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35年)》。该规划是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贯彻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和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空间规划,细化落实《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空间部署和管控要求,统筹协调海岸带及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布局优化和人居环境品质提升。
江苏海岸带陆域地势平缓,海域水浅底平坡缓,资源禀赋优越,处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叠加区域,是贯彻海洋强国战略、建设海洋强省的重要阵地。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截至2020年底,江苏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573万千瓦,占全国的63.7%,海域确权用海面积3106.37平方千米。
规划提出构建“三纵三横三门户”的海岸带及海洋空间发展总体格局。“三纵”包括临海城镇特色带、沿岸综合发展带和近海生态保育带;“三横”包括沿东陇海线发展轴、沿淮河发展轴和沿江发展轴;“三门户”则明确连云港为“一带一路”国际枢纽港、盐城为淮河生态经济带出海门户、南通通州湾为长江集装箱运输新出海口。这一格局为江苏沿海地区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清晰的空间指引。
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规划明确优化海上风电开发布局,系统推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重点支持盐城、南通海上风电集中连片开发。按照规划要求,海上风电将向离岸30千米以远或水深30米以上空间发展,优化灌云、射阳、大丰、东台、如东、启东等风电场布局并加快项目落地。规划还提出保障海上风电运维配套所需空间,支持滨海、射阳、大丰等区域布局海上风电运维中心,建设射阳港、南通小洋口风电运维母港,并推进风电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
规划鼓励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做好空间预留与政策预置,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清洁能源行动协同增效。在光伏领域,科学布设海上光伏项目,合理设置离岸距离和密度,鼓励利用长期闲置或废弃盐田、围海养殖区、电厂温排水区、海上风电场区等已开发利用海域,实现立体化、集约化布局。
在产业布局方面,规划提出在中部平原海岸区推动海上风电深水远岸布局,建设海上绿色能源基地,科学规划粮食物流、风电装备、石化、精品钢、汽车、海洋生物等临海产业园和产业基地。在通州湾海岸区,巩固提升船舶和海工装备制造龙头地位,深水远岸布局海上风电。规划强调坚持节约集约利用,控制用海规模,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严格控制布局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消耗型工业项目。
规划还鼓励旅游与保护地、海洋牧场、海上风电等融合发展,支持“风光渔”等立体化利用模式。在科技创新方面,规划强调加大海洋科技投入,推进深远海风电、深海养殖、“能源岛”等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引导向深远海区域布局海洋牧场和可再生能源等项目。
该规划于2023年12月19日通过专家论证。来自原国家海洋局、南京大学、河海大学、江苏海洋大学等单位的专家一致认为,规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上位规划空间布局安排和管控要求,科学确定了到2025年、2035年的海洋保护利用目标任务,全面谋划了全省海洋功能分区和管控要求,系统构建了全省海洋保护发展新格局,一致同意通过论证。
从“三纵三横三门户”的空间格局到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从“风光渔”立体化利用到“能源岛”创新探索,《江苏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35年)》为江苏建设海洋强省、推动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空间保障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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