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3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广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2021—2035年)》。作为《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在海岸带及海洋空间的补充和细化,该规划是广东未来15年海岸带及海洋空间开发保护的政策总纲。


规划范围覆盖11.8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6.47万平方公里,规划范围涵盖广东省全部管辖海域和无居民海岛,海域面积约6.47万平方公里,含无居民海岛1906个;陆域研究范围约5.33万平方公里,含有居民海岛57个,规划总面积达11.80万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1至2035年,基期年为2020年。


规划提出,到2025年,陆海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下达任务要求,千亿级以上海洋产业集群基本建成,海上风电、海水养殖等向深远海布局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全面形成陆海一体的开发与保护格局、管理与治理体系,全面建成高品质、高效能、高活力海岸带。构建海岸带开发保护总体格局,逐步实现陆海一体化保护与发展。在空间架构上,实施海岸线分类分段管控,坚守自然岸线保有率底线,加强陆海两域功能、空间、资源管理对接,强化海岸建筑退缩线-海岸线-潮间带管控。


在发展导向上,合理保障海岸带生态、生产、生活空间,优化生态保护、生态控制、海洋发展总体空间架构,识别通山达海生态廊道,维护海岸带生态安全。统筹海岸线、近海、深远海开发利用,适度控制海岸线、近海海域开发强度,大力推进深远海海域开发利用,以“六湾区一半岛”为基本单元,构建开发保护新格局。


规划以最新的海岸线修测成果为基础,将全省大陆海岸线划分为严格保护岸线、限制开发岸线、优化利用岸线三种类型。其中,严格保护岸线1576.0公里,占38.58%;限制开发岸线1185.9公里,占29.03%;优化利用岸线1322.6公里,占32.38%。广东在全国率先实施海岸线分类分段精细化管控制度,率先建立海岸线占补制度。


全省1906个无居民海岛实行清单式管理,其中生态保护类海岛1545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清单;发展类海岛361个,重点保障各类项目用岛需求。发展类海岛细分为农林牧渔用岛、交通运输用岛、工矿通信用岛、游憩用岛、特殊用岛和其他海岛六类。


规划将海域范围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海洋发展区三类一级区。其中,海洋生态空间总面积20721.47平方公里,海洋发展区总面积44007.48平方公里。渔业用海区总面积29255.77平方公里,占海洋发展区总面积的66%。


规划共设9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项: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预期性指标6项:新增修复岸线长度、新增营造修复红树林面积、千亿级以上海洋产业集群数量、亲海岸线长度、美丽海湾数量、和美海岛数量。


规划衔接了《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海洋空间格局,划分大汕头湾区、大红海湾区、环大亚湾区、环珠江口湾区、大广海湾区、大海陵湾区、雷州半岛“六湾区一半岛”7个基本单元,科学确定各湾区功能定位、资源利用、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建设要求,推进跨行政区海岸带资源整合。规划构建“一屏一链五江一网”陆海交互的生态网络,推进海岸线整治修复、海堤生态化、魅力沙滩打造、滨海湿地恢复、美丽海湾建设、和美海岛建设等六类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在制度创新方面,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海岸线占补制度,实现海岸线占用与修复补偿相平衡,已完成全国首宗海岸线占补指标交易,每米岸线指标交易价格达20万元。同时,完成全国首宗红树林碳汇开发权交易,创全国总量最大、数额最高纪录。


规划强化近岸海域、深远海域海洋产业布局引导,合理保障各类海洋产业发展的用海用岸空间资源。划定优化利用岸线1322.6公里,规划沿海核心港口岸线378.8公里,累计办理海上风电用海项目36个,涉及装机容量超过1775万千瓦,位居全国第一。构建“黄金内湾、东西两翼、五大岛群”的粤海魅力空间,打造生态涵养类、海洋文韵类、城镇活力类、旅游休闲类四类特色化亲海岸线,为公众提供更多亲海空间。


作为全国首个开展海岸带规划编制试点的省份,广东此次规划是对2017版规划继承和发展,通过海洋规划分区管控、海岸线分类管控、海岛清单管理三大抓手,实现精细化管理,为广东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打造“海上新广东”提供空间保障。


报告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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