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经社获悉,近日,海关总署发布 2026 年第 58 号公告,允许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莫桑比克野生水产品进口。


进口范围涵盖野生食用水生动物及藻类制品,排除两栖类、爬行类及活体动物。输华企业须经莫方推荐注册,产品需附健康证书及原产地证明。


此举旨在拓展优质水产品来源,满足国内多元化需求。海关将加强口岸查验,确保食品安全与生态安全。